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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时55分,记者从一位高二(11)班赵姓学生那了解到:学校在向学生收取自行车保管费后不开票据,只是贴条,贴了条的证明已经交费,如今大多数同学都迫于压力交了保管费,仍有一部分还没有交,至于骑电动车、赛车的学生要交取60元,学校表示如果学生觉得高可以改骑自行车。许多学生都表示大家都愿意交15元的合理收费,但是对于自行车以外的车辆多收45元,都不能接受。省物价局规定学校自行车收费标准收取15元/学期,为何尧山中学坐地起价?学校向骑电动自行车、赛车的学生收取60元/学期依据的什么标准?高三、高四学生70元的车辆管理费又如何解释?

  带着诸多问题,记者见到了蒲城县尧山中学屈副书记,针对记者提出的学校自行车多收费一事,他解释说:“自行车保管费是一直收的,去年收60元,是之前没有和学生协商,学生闹事,最后给骑电动车的退了45元。今年学校自行车保管处规定的价格是提前给学校打了招呼的,如果学生存在疑问可以去协商解决。15元是标准收费,自行车保管处相当于责任承包,他们收的费不给学校交,他们是向骑电动自行车、赛车的学生收60元,都是采取愿意交费并签订自愿缴费协议,愿意存放的就交钱并开票,不交钱的可以把车子放在车棚外。至于多出的收费是因为电动车、赛车比一般自行车贵,如果丢失的话,赔偿比较大,这多收费也合理,就相当于给不同车挂牌,规格不一样。另外,有的年级周六补课,存放的时间多就相对多收了一点,每生加收10元。至于电动车多收了45元,也确实有点多。”

  对于学校收取自行车管理费是否签协议、开据正式票据时,屈副书记讲:“自行车管理收费时都和学生签有协议,也开了票,但不是正式票据,是收款收据。”在记者要求看一下学校和学生签订的协议时。屈副书记在同自行车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后,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签协议书,学生交钱后也没有开票据,只是给学生的自行车进行贴条证明已缴费,随后让他们给学生把票据补上,把补签的协议传真给你们。”

  学校车棚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一个学生都有享受和使用的权利。然而,蒲城县尧山中学这种行为无疑是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面对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蒲城县尧山中学却肆意篡改,加码收费,所收费用却使用收款收据,严重违反了管理条例的要求,也违反了财务制度。那么,这些收款收据收取来的费用将如何进账?蒲城县尧山中学又将怎么进行处理这笔费用?负责收费管理的蒲城县物价部门是怎么进行开学收费大检查的?希望蒲城县相关部门能认真查处尧山中学的这种乱收费行为,是否能给学生及家长一个合理的答复。

编辑: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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