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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靖边县有人在没有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在繁华闹市区的靖边汽车站对面建造了13间小宾馆,无人管。接到反映,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记者来到靖边汽车站看到,这里建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招待所、饭馆等。被投诉无建房手续的这家小宾馆“辕辙商务宾馆”正在营业。有关“靖边城建局领导违规建房无人管”一事在这个县城传的沸沸扬扬。

  采访得知,2007年10月,靖边王家庙村村民刘先生将自己名下的土地证在县城建局进行了备案,该局以此为依据,为刘先生在这块宅基地上量身出具了建房许可证,并已放了线,明确了建筑四址。但到了2012年时,姜先生和马先生却在此建起了这家“辕辙商务宾馆”。由此,引发投诉。

  靖边城建局监察大队黄姓副大队长向记者出具了该局办给刘先生的建房手续,给出了这样的答复:“我们只管批建房手续,这块地上的建房手续已批过了,至于谁建我们不管。”黄副大队长两次强调:“你来建也可以,都合法。”

  靖边城建局卢副局长还现场拿出了由靖边县国土、住建、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出具的一份“调查报告”,该报告认定,辕辙商务宾馆的宅基地非持有建房手续的刘先生所有,用卢副局长的话说就是“涉事宅基地归建房人所有”。也就是说靖边城建局,在马先生和姜先生的宅基地上为刘先生办理了建房许可证。卢副局长认为此建房许可证可以证明“建房有手续,土地有争议”。

  记者了解,靖边县违法买卖宅基地已被“合法化”。卢副局长解释,因为买卖宅基地在靖边是约定俗成的,他们只能默认。

编辑: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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