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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9月24日,宝鸡市新颁布的《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提出“高等院校学生至少每年无偿献血一次”,“市民结婚领证应无偿献血”,一时间引来全国网友热议,纷纷表示系“霸王条款”。当日,宝鸡市卫生局作出回应,《办法》仅是倡导,不是强制。

        宝鸡市卫生局回应内容:

  近期,“宝鸡贴吧”对我市出台的《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热议,我们对网民关注无偿献血事业表敬意。

  血液是拯救伤病员生命的重要物质,至今仍无法人工制造,只能依靠人们用爱心提供。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我市出台新的《办法》是按照献血法规定,积极倡导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每年无偿献血一次;倡导新录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无偿献血一次;倡导本市公民在领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前、男女青年在领取结婚证时、高中毕业学生在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后无偿献血一次。《办法》仅仅是倡导,不是强制。无偿献血,不仅奉献爱心,其培育的是社会互助精神和社会责任精神。适量献血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造血能力,使血液粘滞性下降,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增进健康有积极的意义。参加无偿献血也是对身体健康状况的一次免费体检。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都享受免费用血。已婚独生子女无偿献血者,其双方父母均可享受减免用血费用的待遇,这条政策我市在全国属创新做法。

  多年来,市领导带头,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县区也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群众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我市无偿献血发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建设和谐、文明、美丽新宝鸡争光添彩。希望广大网民能全面理解,做无偿献血的倡导者。

  网友热议:

  @遥遥遥2013:相比鼓励无偿献血,大众更需要看到的是对于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过程的简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否则就是权宜之计。

  @Ada_谈:那自身贫血的呢?不献就不领结婚证了?

  @仗剑天涯走四方----大侠:拟提拔的干部考核前要规定要献血一次,以后每年献血四次终生奉献。贪官被调查前、收监前和处决以前请抽干全身血液。

  @轩轩满:下一部就是要市民死前捐肾,不然不准火化了。

  @红锁链:只是倡导而已。但是因为鲜血而产生的后遗症,谁负责。无偿的血,高价卖。要享受一个鲜血后的福利,那是如何如何的艰难。

  @春眼秋手:攀比心太重了吧。人家好歹加分,给点好处。这个干脆是设卡了,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啊。

  新闻回顾:宝鸡出台新规:市民领取结婚证时应无偿献血一次

  人民网9月24日电 据宝鸡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大队官方微博,新颁布的《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办法》倡导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学生至少每年无偿献血一次;新录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无偿献血一次;本市公民在领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前、男女青年在领取结婚证时、高中毕业学生在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后,都应无偿献血一次。

  

编辑: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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