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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月7日发出首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政务舆情 西安晚报 2016-03-08 10:06:20
[摘要]3月7日,新城区法院针对张女士提出的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这是西安市法院发出的首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于继勇)不堪家暴的张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依据反家暴法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3月7日,新城区法院针对张女士提出的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这是西安市法院发出的首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女士的丈夫黄某沾染赌博恶习,且脾气暴躁,经常会无端殴打、谩骂、恐吓她。今年2月17日,黄某对张女士进行殴打,造成张女士眼部和胸部受伤。2月25日凌晨,黄某又持榔头砸坏张女士所住房屋门锁。张女士对丈夫心灰意冷,遂向新城区法院起诉离婚。与此同时,想到3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施行反家暴法,张女士希望用法律保护自己,便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7日,新城区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做出如下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黄某对申请人张女士实施殴打、谩骂、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黄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某及其子女等近亲属;三、被申请人黄某不得进入申请人张女士位于西安市某处的住所。


编辑:朱羽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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