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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有人租地违规盖楼 国土部门多次责令停工无果

政务舆情 华商报 2016-06-01 07:12:06
[摘要]没办任何手续,在租来的集体土地上违规建楼,尽管国土部门多次制止,但违法建筑依旧拔地而起。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没办任何手续,在租来的集体土地上违规建楼,尽管国土部门多次制止,但违法建筑依旧拔地而起。

  5月30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洛南县石门镇街道看见,这栋违法建筑已盖到三层。“这块地原来是石门街社区的集体土地,几年前,李某从村上租赁了这块地,听说租期70年,一直存放建筑材料,今年初开始建设楼房。”村民张师傅说,这栋建筑未办任何手续,听说要建6层。有人曾举报到当地国土所,国土所前来调查后,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李某并未理会。

  “我是从今年2月开始建的,原计划建6层,准备做服务和娱乐行业。”李某称,他确实没办理相关手续,不过正在补办,国土所也下发了停工通知,他也停工了。

  石门街社区支书李新有称,李某和村上签有租赁合同。合同上明确,李某可在场地修建固定建筑物。李新有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时间是从2013年开始,租赁期限为70年,李某一次性交清11万余元。

  “按照相关规定租赁的土地不允许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否则视为违法建筑。”石门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锋称,租赁来的土地只允许建设临时性建筑物,李某在集体租赁来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已改变了土地用途,涉嫌违法占地。李锋称,他们曾口头通知李某立即停工,并两次下发书面停工通知书,由于他们没有强制执法权,还是没能阻挡住。

  李锋表示,目前他们已立案,将立即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按照法律程序,交由国土部门起诉至法院,其本人拆除或由法院来强制执行拆除。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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