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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渭南市政府被约谈

政务舆情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9-14 14:10:18
[摘要]9月14日,省环保厅约谈渭南市主要负责人,通报渭南市大气环境治理有关问题。

  渭南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擅自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治污降霾多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整个关中地区的治污降霾成效。9月14日,省环保厅约谈渭南市主要负责人,通报渭南市大气环境治理有关问题。

  连续三个月“蓝天”下降幅度全省最大

  据介绍,今年以来,受诸多因素影响,我省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滑,形势非常严峻。5月初,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每月将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或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约谈。

  “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据省大气办主任姚晓军通报,2016年6月份,渭南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12天,同比减少15天,下降幅度全省最大;7月份,优良天数19天,同比减少8天,下降幅度全省最大;8月份,优良天数23天,同比减少5天,连续第3个月下降幅度全省最大;1-8月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132天,同比减少56天,下降幅度全省第一;综合指数6.65,同比上升21.8%,上升幅度全省第二;可吸入颗料物(PM10)1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8%,上升幅度全省第二;细颗粒物(PM2.5)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3%,上升幅度全省第三,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全省其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存在较大差距,已完不成全年优良天数考核目标,完成全年其他考核目标任务也十分艰巨。

  通报称,渭南治污降霾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关中的空气质量。渭南地处关中东大门,与山西临汾、运城,河南三门峡接壤,与西安、咸阳毗邻,地处华北下风向,关中上风向,易受到华北污染的跨界传输,同时与关中城市群易形成污染跨界传输,渭南的治污降霾成效对关中有重大影响,治理效果好,将成为关中与华北地区空气质量缓冲带,治理效果差,将进一步加重关中城市群整体污染程度。今年1月6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紧急发布了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1月7日,渭南市擅自提前解除预警,在不利天气助推下,加剧了关中西部的污染程度。

  市委机关停车场仍有无标车

  通报指出,渭南市治污降霾重点工作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减煤方面,渭南市减煤思路仍停留在控制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上,对散煤污染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应对不及时,省政府2016年工作方案要求大力推进关中散煤整治,该项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控车方面,黄绿标发放和无标车禁限行政策执行不到位,市委机关停车场、市政府机关停车场均发现无标车和绿标过期车多辆,存在“灯下黑”的情况;抑尘方面,除渭南广场南路拆迁项目和华州区东升建筑有限公司两家扬尘治理管理相对规范外,检查的其他10家扬尘治理均存在渣土未覆盖等问题,城区工地存在现场搅拌砂浆的情况,6个100%落实不到位现象较普遍,抽检合格率较低;治源方面,超低排放进展顺利,纳入国控的工业源达标情况相对较好,非国控源监管存在盲区,如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验先投,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污染因子长期超标排放,渣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我省开展的燃煤锅炉排放调查结果显示,渭南市现存的大量分散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不健全,城市建成区内仍有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应拆未拆。禁燃方面,渭南市2014年虽然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但划定面积未达到城市建成区80%的要求,目前建设进度较缓慢,城市建成区内小餐饮、夜市还普遍存在大量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燃烧现象,禁燃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冬季采暖将进一步加剧空气污染。

  渭南市政府表示歉意 立即整改

  “这说明对治污降霾敏锐性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说,渭南市政府应进一步增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紧迫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整改方案1个月内报省环境保护厅,并抄报省政府。

  “对于环保厅指出我市存在的问题,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诚恳接受。对于没有完成的工作,表示十分歉意。”渭南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方红卫在表态发言中说,会后渭南市将针对通报的问题立即开会研究部署,通过曝光、约谈、问责等手段,落实治污降霾各项重点工作,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最后,省环保厅和渭南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约谈纪要。

  华商记者 杜鹃 文/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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