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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11个月大的小孩住进神木县医院,初步被诊断为支气管肺炎,两天后即不幸死亡。期间孩子病情加重,奇怪的是医护人员竟打电话请示主任医师指示如何抢救,不可思议的是,在孩子被宣布临床死亡两小时后,主治医生才给家属发出病危通知书,还要求家属签字。

  另外病程记录中提到先天性心脏病,为何一直未做心脏彩超检查予以确诊,抢救期间出现心衰为何未使用抗心衰类药物,也令人费解。

  电话遥控抢救

  孩子究竟患何病入院的?据2014年2月27日杨小孩(化名)的入院记录显示,患儿于5天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咳嗽,呈阵发性单声咳,喉间有痰,无发热,口服药物﹙不详﹚效差。2天前咳嗽加重,伴气喘,无明显呼吸困难,随即到本院查胸片示肺炎改变,以“支气管肺炎收住。”发病来患儿精神、食纳尚可,大小便正常。

  2月28日,陈凤莲主任医师查房记录中反映:患儿心影增大,不排除有先天性心脏病可能,嘱家属行心脏彩超检查明确诊断并完善各相关检查,告知家属患儿若有先天性心脏病存在病情随时有加重可能。今日继续予头孢呋辛钠抗感染、氨溴素雾化祛痰等对症支持治疗,观察病情变化。

  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头孢呋辛钠是非常普通的抗感染类药物,孩子病情已经加重,为何没有采取相应有效的治疗措施?这不免让人联想到是否与神木县免费医疗及药品“三统一”制度有关,导致医院在某些疾病的治疗过程中没有更合适的药物给患者使用。

  既然已经怀疑患儿有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可能,为何医生开具心脏彩超检查单后无执行者签名?不仅如此,在次日的抢救中,患儿出现心衰后,为何未使用抗心衰类药物治疗?是因为医护人员电话请示不够清楚,还是刘永林主任医师电话指示不够明晰,总之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与电话抢救病人显然有很大关系。

  至于抢救是否为电话指示,据3月1日6点10分的病程记录显示,心电监护:心率150次/分、呼吸32次/分、经皮氧饱和93﹪,打电话请示刘永林主任医师指示:用甲强,胸片示:心脏大,可虑先天性心脏病。血气分析因血气机器故障未能检查。于7:05测体温39.3摄氏度,故给予复方氨林巴比妥1ml肌注,向家属交代病情重,变化快,随时会有生命危险,请多观察变化。该记录有云忠明医生的签名。

  这个记录不仅确定电话请示抢救的事实,其中提到血气分析因血气机器故障未能检查,血气机器故障不能成为不检查的借口,实在排除不了机器故障,为何不采集血样到其他地方检查,或采取转院等其他措施?

  死亡两小时后发病危通知书

  据孩子家属的反映材料看,2014年2月27日早上,杨先生发现11个月大的儿子杨小孩偶感不适,他遂带儿子及时来到神木县医院治疗。经神木县医院医生初步诊断为支气管炎,建议住院治疗。在住院当天主治医生张世昌在没有详细诊断病情的情况下,仓促用药以治疗支气管炎,导致小孩杨小孩病情急剧加重。但是2月28日主治医生张世昌并没有到病房检查过小孩的病情发展情况。在3月1日凌晨2时许,小孩喘息明显,由值班护士径行给予吸氧、雾化、打针等治疗。不久小孩就出现呼吸减弱、气喘加重、口唇青紫等反应,小孩的家属多次催叫医护人员,但迟迟未有人到病房抢救小孩,无奈之下小孩父亲杨先生跪在地上乞求护士联系主治医生、值班医生尽快抢救,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唤起医护人员救死扶伤的良知。紧接着小孩便心跳逐渐停止。直至3月1日早上小孩在死亡线上挣扎,医护人员才打电话请示主任医师刘永林抢救,待刘永林主任赶到病房时告诉家属已无抢救可能,于当天7时许宣布小孩临床死亡。在小孩已经被宣布临床死亡后,主治医生张世昌才出现在病房给小孩家属发出病危通知书,要求家属签字,家属悲痛欲绝拒绝签字。

  就神木县医院出现电话治病及两小时后发病危通知单的怪事,中国商报记者日前专门赴神木县,分别采访了神木县卫生局张副局长和神木县医院医政科宋科长。

  神木县卫生局张副局长告诉记者,他知道此事后当即对当事主治医生及医院相关领导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孩子已不在了,才发出病危通知书,还求家属签字,家属怎么签这个字。他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这件事情。

  神木县医院医政科宋科长则坦言,这件事情他不回避,也不做解释,已经将相关的资料上交了,一切以上级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一切听第三方的鉴定。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西北政法大学著名法学教授王兴运,他说种种迹象和事实表明,医院管理非常混乱,与神木县医院这个二甲医院名不符实。要么就没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要么制度根本就是形同虚设,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是怎么执行的?救死扶伤是白衣天使神圣的职责,医院的设备正常运转关乎病人的生死大事,关键时候机器出现故障,危重病人的生命安全何以保障?病人的安全感何在?医生的职责何在?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本报记者:刘斌利)

编辑: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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