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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警借钱10万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却“找不到人”

政务舆情 阳光报 作者:邓龙辉 2015-12-22 15:03:06
[摘要]67岁的张庆林老人告诉记者,他被一名警察“坑”了。原来,出于信任,他借给西安市公安高新分局的一名民警10万元钱。谁知道对方赖账不还,即便是面对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文书,甚至是司法拘留决定15天,这名警察依然不还钱,还玩起了“躲猫猫”。

  67岁的张庆林老人告诉记者,他被一名警察“坑”了。原来,出于信任,他借给西安市公安高新分局的一名民警10万元钱。谁知道对方赖账不还,即便是面对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文书,甚至是司法拘留决定15天,这名警察依然不还钱,还玩起了“躲猫猫”。

  警察借10万元钱不还 法院介入调解

  2011年9月30日,经朋友介绍,家住高陵的张庆林借给了西安市公安高新分局民警李伟12万元钱(其中10万元为本金,2万元为利息),李伟出具了两张借条。双方约定,李伟于2011年10月9日前归还2万元钱,于2011年12月9日前归还10万元钱。然而借款到期后,张庆林多次催要,李伟却借故推脱不还。

  2013年初,张庆林将李伟起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李伟承认自己向张庆林借款10万元钱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分期偿还,但请求免除利息。李伟表示,另外的2万元钱是利息,不是借款本金,不予认可。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按照调解协议,李伟自2013年3月起至2013年12月止,分10个月清偿借款,于每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共计10万元。“若被告有任意一笔借款未按期支付,则原告可在该笔给付期届满之次日起,就剩余所有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2万元利息”。

  《拘留决定书》发出一年多 未得到执行

  原以为在法院的支持下,对方签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自己的钱就能要回来了,可事实上李伟根本没当一回事,拒不还款。这让张庆林彻底没了办法,只能向雁塔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7月16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李伟作出司法拘留决定。《拘留决定书》称,法院已向被执行人李伟送达了执行通知,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李伟仍未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被拘留人李伟司法拘留15日。

  然而,《拘留决定书》发出至今已一年多了,始终未得到落实。张庆林说,他数十次到雁塔区法院了解情况,但执行法官均表示去了很多次,找不到被执行人。

  执行局找不到欠款警察 法院束手无策

  张庆林告诉记者,借款时李伟的身份是西安市公安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的民警。昨天记者来到唐延路派出所了解情况,却被告知李伟已于2013年调至公安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随后记者又来到丈八路派出所。一名负责人称,李伟确实是他们派出所的民警,在警务站工作,但当天他正好轮休,不在工作岗位上。这名负责人还称,这些情况发生的时间较早,他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雁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张庆林诉李伟一案他们很早就着手执行了,多次前往李伟的工作单位,但始终见不到人,李伟不是在外执勤就是没有上班,这让法院也束手无策。

  这名工作人员称,被执行人李伟不止牵扯这一起案子,同时还被其他人起诉,都是借钱不还。雁塔法院已经冻结了李伟的工资账户,用每月所发的工资偿还申请人,只是因为人数较多,还没有其他资产用来清偿张庆林的钱。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他们还会加大执行力度,要求李伟尽快还款。

编辑:朱羽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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