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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醉驾逆行撞轿车 “镇政府”发文取保嫌疑人

政务舆情 2016-02-16 07:03:59
[摘要]去年10月7日,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发生一起因醉驾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两名肇事者因为涉嫌寻衅滋事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提请逮捕。2015年11月11日,经汉滨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并经检察长批准,嫌疑人李某和尚某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执行取保候审,进入公诉。

2015年10月7日,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人大代表李某,醉酒驾一辆皮卡车逆行,与他人车辆迎面相撞。而坐在副驾驶的亲戚尚某,手持木棒要求对方下车未果,后驾车连续撞击对方轿车数十次,李某则在一旁指挥,后两人被警方控制。图为事发现场。 根据现场视频截图

  俩肇事者系亲戚 其中一人为镇人大代表

  后李某、尚某被移交给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刑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安康市公安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国家对酒驾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其中血液酒精检测含量为20mg/100ml—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其中血液酒精检测含量为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人民法院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说,当晚两名肇事者系亲戚关系,李某是尚某的妹夫。经查,当晚9时50分,李某、尚某两人酒后驾车,李某驾驶皮卡(车主为尚某),经安康市瀛湖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城西客运站门前时,突然变道由右侧驶向左侧。与正常行驶的一辆白色轿车迎面相撞,被撞的轿车上有两人,被撞司机尹某是安康一所学校的教师。撞车后,李某与尚某下车对白色轿车司机进行谩骂,尚某更是赤身手持木棒敲打白色轿车,见尹某未下车,尚某便驾驶皮卡车连续撞击白色轿车,导致尹某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该负责人表示,据查,肇事者中,李某是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一村子原村主任,该镇人大代表。随后李某、尚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汉滨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对其逮捕。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表示,李某人大代表职务已被暂停,待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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