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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车祸被烧焦案告破 被撞倒后遭另一车拖行

政务舆情 三秦都市报 作者:陈卫平 2016-02-23 15:04:21
[摘要]2月15日清晨,108国道洋县戚氏镇办事处朱家村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受害人周某死亡,尸体不明原因着火。昨日下午,记者从洋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侦破,犯罪嫌疑人樊某、熊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本报汉中讯(记者陈卫平)2月15日清晨,108国道洋县戚氏镇办事处朱家村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受害人周某死亡,尸体不明原因着火。昨日下午,记者从洋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侦破,犯罪嫌疑人樊某、熊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2月15日清晨,有群众在108国道洋县戚氏镇办事处朱家村附近发现一具正在燃烧的男尸。接到报警的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很快将火扑灭。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和法医随后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有群众将事发现场照片发到网上,一时间舆论沸沸扬扬。

案件发生后,洋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果断采取措施全力展开侦破工作。经过120个小时大量细致的工作,并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樊某(男,现年30岁)、熊某(男,现年47岁)抓获归案。

经调查,2016年2月15日清晨,受害人周某(男,65岁)乘坐其姑父宋某(现年81岁)驾驶的电动车,准备到洋县县城乘班车返回西乡县。

6时53分许,当两人行至108国道洋县火葬场附近时,被同向行驶、樊某驾驶的银色五菱宏光面包车撞倒。犯罪嫌疑人樊某肇事后驾车逃逸。

受伤轻微的宋某从地上爬起后,发现倒在地上的周某昏迷不醒。便把周某和电动车留在事故现场,回家叫人前来帮忙。

宋某离去后不久,犯罪嫌疑人熊某驾驶着红色东风小康面包车,自西向东前往洋县县城。经过事发地点时,将被撞倒躺在地上的周某拖挂在车下,拖行900余米至108国道洋县戚氏镇办事处朱家村附近。后熊某将被拖挂在车下的周某从车底拖出,抛至108国道边驾车逃离。

目前,犯罪嫌疑人樊某、熊某已被洋县警方刑事拘留,已初步排除人为纵火嫌疑,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编辑: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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