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舆情 > 政务舆情 > 正文

榆林取保候审女嫌犯各地旅游 晒旅游照被多人举报

政务舆情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虎元 2016-11-22 07:43:13
[摘要]近日,多位网友在网上实名举报以涉嫌传销罪被取保候审的榆林横山区女子艾某在各地旅游。昨日,榆阳区检察院政工科科长杨海水称,取保候审期间外出一定要请假,至于艾某是否向办案人员申请外出,他不知情。

  律师:取保候审要随传随到,未经批准不可外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良善表示,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应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想去外地,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可以的。”赵良善表示,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先向执行机关进行申请,由执行机关报告给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编辑:王玮玮

相关热词搜索:取保候审 女嫌犯 旅游 举报 艾某 旅游 检察院 新刑事诉讼法 被告人 榆阳区

上一篇:铁总一官员与陕西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 还欲"老少通吃" 下一篇:胡家庙果品批发市场路面被挖 百余人深夜开车闯入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