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取保候审要随传随到,未经批准不可外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良善表示,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应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想去外地,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可以的。”赵良善表示,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先向执行机关进行申请,由执行机关报告给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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