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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延伸审判工作,挽救失足少年

陕西地方快讯 华商网 2015-12-22 16:20:01
[摘要]12月21日,临渭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法官通过定期回访帮教,掌握未成年人思想动态,为其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和宽松的生活空间,帮助其尽快成长,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2月21日,临渭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法官通过定期回访帮教,掌握未成年人思想动态,为其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和宽松的生活空间,帮助其尽快成长,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5月,初次见到被告人何某时,15岁的孩子一脸稚嫩,他给法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经过阅卷并从其父亲处了解到,孩子成长在离异家庭,姐弟三人均随父亲生活,两个姐姐在外上学,父亲外出打工,何某被送到寄宿学校上学,期间何某因骨折在家修养,无人照管其生活,因而在附近的学校门口抢学生的钱。

  庭审中,何某认罪态度良好,表示悔改;其辩护人提出导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家庭教育和监管,希望法庭从轻、减轻处罚。庭审后,经过合议对被告人何某的刑期计算为3年以下,合议庭成员根据其认罪态度等综合考虑,认为从对被告人挽救与教育的角度出发,可对其判处缓刑,经委托司法局评估后,何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后经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对何某判处了缓刑。何某被释放后,9月份又返回学校上学。少年法庭法官通过对何某进行回访,从交谈中能感觉到他变化很明显,在学校能够努力学习和同学和睦相处,在家里能帮父亲干家务活,再未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该案件的审理让承办法官感受颇深,一个15岁的孩子犯抢劫罪,如果按照普通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思维进行判决,不考虑未成年人的前途和人生,根本不能达到对其挽救的目的。作为少年法庭的法官,正是本着挽救与教育未成年人的原则,深挖孩子的家庭背景和犯罪动机,又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作出了最适合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决。在缓刑考验期间,通过定期回访和教育,及时掌握孩子的现状和情况,间接地参与社区矫正,挽救了一个失足少年,挽救了一个家庭,践行了少年法庭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的圣神职责,真正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意义。(通讯员 孟小华、高增恩)

编辑:朱羽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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